积极探索保证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质量和效果的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
过去思想品德课教学收效甚微的另一个原因是评价考试制度。在平时测验、考试时、特别是在影响非常深远的“中考”“高考”中,往往是一张考卷定终身,而且还是文化课的考卷。思想品德课被排除在考试之外。即使参加考试,也只是考基础理论。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基本不作为升学录取的因素。这样的招生考试制度使得学生、教师、家长轻视思想品德教育,轻视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
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这种现象正在改变。2004年教育部在“新课程实验区中考指导意见”中规定:“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而且将评定结果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这是新课程中考改革的重要举措。
1.何谓“综合素质评价”?
目前,对“综合素质”这一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一种理解是,综合素质评价即是对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颁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把学生发展目标分成“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发展目标”。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对“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另一种理解是对考试学科以外的内容进行评价。无疑,第二种理解比第一种理解要宽泛得多。
2.为什么要搞综合素质评定价?
搞综合素质评价,就是要关注不能用考试测量的、对人生发展具有很重要意义的那部分内容。不管如何理解,综合素质评价都将打破分数简单相加决定高中录取的“一统天下”。这也是设置综合素质评价的最重要的意义。以前,人们不是不怀疑单纯以分录取的弊病,但在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作用的观念制约下,没有找到一个摆脱困境的好的方法。新课程实验区从转变评价观念入手,注重评价的对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过程评价,建立了能反映学生成长经历的“成长记录袋”评价制度,积累了学习过程评价和能反映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资料。这一切,都为综合素质评价奠定了基础。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每一个学生的日常表现、个性特点、特长爱好,都将作为高中录取的因素。这就有力地遏制“应试教育”对基础教育的扭曲,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人们更加关注学习过程。基础性发展目标不是一次性考试所能评价的,其中绝大多数评价指标需要通过平时观察才能评价的。如“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中的“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社区服务活动”一项,没有三年时间内的一贯观察,就不能做出合乎实际的结论。那种“通道上放把扫帚,看你拣不拣”之类的模拟情境观察,很难得出全面客观的结论。那种“无人的地方放一沓钱,看你拿不拿”之类的测试,不但称不上评价,还可能成为误导。
我们相信,招生考试内容、办法的改革,将有力地促进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有利于引导学生关注自己的道德行为,有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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