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训〔2026〕28号
浙教干训〔2026〕2号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浙江省加快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有关精神,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我省师干训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6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原则上立项不超过10项)。
2.一般课题。
以上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课题申报对象及要求
1.重点课题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师教育规划各类课题尚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课题研究领域
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聚焦我省教师教育领域重点理论与实践议题,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展开研究,涉及教师培训制度改革、分层课程构建、培训模式创新、培训质量评估、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育、新教师入职培养、班主任育人能力建设、跨学段跨学科教学能力发展、校本研修落地实践等方向(具体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四、名额分配
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申报书。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网http://www.zjteacher.net/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下载申报书及有关电子文档,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研究范围和领域,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完整填写《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3)和《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
2.《申报书》《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交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县(市、区)汇总后报送设区市教师培训机构。
3.设区市教师培训机构按申报限额(附件2)筛选、盖章、汇总、编号排序,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上报省师干训中心。
4.有关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等可直接向省师干训中心申报。
5.评审。本次课题立项评审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教师处和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所有申报均需由当地教师培训机构推荐报设区市研修机构汇总、筛选后,再统一报省师干训中心。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设区市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统一上报,电子稿(无需纸质稿)按如下格式打包汇总。
1.《申报书》(附件3) 需同时提交word版和盖章后pdf版;文件名为序号+申报人姓名,序号须与《汇总表》排列顺序一致。
2.《汇总表》(附件4)需同时提交excel版和盖章后pdf版;文件名为市名+申报总项数。
七、申报时间和联系人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8日。各设区市教师培训机构务必确保准时将汇总好的相关材料电子稿(word版、excel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jsjykt@zisu.edu.cn,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571-88218207,18106586188。
附件:1.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指南
2.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
4.2026年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