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5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5-06-23 点击数: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浙教师〔2011〕03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细则》(浙师训〔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经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浙江财经大学等4家单位具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同意四川师范大学备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6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师干训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8218207;

电子邮箱:zjssgxzx@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邮政编码:310023。


附件: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202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序号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面向地区及培训形式

培训机构性质

培训学科

类别范围

认定类别

1

四川师范大学

全省、面授

公办

不限

备案

2

浙江财经大学

全省、面授

公办

财经会计类系列

评审认定

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全省、面授

公办

艺术、美育系列

评审认定

4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全省、面授

公办

中职、信息技术、工程系列

评审认定

5

浙江省社会音乐教育协会

全省、面授

民办

音乐教育系列

评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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