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师〔2011〕103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暂予保留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浙教人〔2016〕39号)文件精神,近期我中心将开展202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一、受理时间
2026年4月10日—4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相关政策文件请参见附件1和2,报送材料包括附件3和4。要求:附件3和4分别报送word和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至指定邮箱,邮寄附件3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附件4的纸质版1份至指定地址(请统一使用EMS邮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
电 话:0571-88218207;
邮 箱:zjssgxzx@163.com;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师干训中心办公室,望A325。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