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名师〔2012〕1号--关于上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情况的通知

作者:snn 时间:2012-03-01 点击数:

浙名师〔2012〕1号

关于上报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情况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随着教师培训工作的深入发展,培训模式与手段的不断完善,各地均创设了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2015)》要求,为了充分发挥名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实现浙江教育现代化,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站决定,搭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全省交流展示平台,创设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全省联动工作机制,并于2012年上半年举办分学段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经验交流活动。为了搞好工作室经验交流活动,请各地上报已经设立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情况。此次上报与交流活动,旨在提升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研究水平,提高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研训水准,更好地建设各地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并为《规划》提出的“资助建设100个特级教师工作室”提供依据和佐证。

现将上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名师(名校长)个人工作室情况(详见附件1);

二、要求:每个工作室填报《( )名师(名校长)个人工作室情况表》一式三份。一份工作室留存,一份报送当地培训机构,一份报送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站;

三、截止时间:请各名师(名校长)个人工作室于2012年3月30日之前上报;

四、邮寄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内),浙江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站;邮编:310012;联系人:李碧云,电话:0571—88218236; Email:Lby@zisu.edu.cn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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