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关于开展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snn 时间:2015-06-03 点击数:

浙师训〔2015〕17号

浙教干训〔2015〕4号

各市、县(市、区)师训干训机构:

为了总结 “十二五”以来各地涌现的师训干训先进经验,表彰“十二五”期间为我省师训干训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师训干训系统开展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大力开展师训干训制度创新的时期,全省各级师训干训机构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培训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创新,扎实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了中小学教师与校长的培训工作。经过将近四年时间的努力,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此次评比,旨在总结经验,加强师训干训机构与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训干训制度改革和模式创新,引导广大师训干训者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十二五”师训干训工作圆满完成,推动“十三五”师训干训工作深入创新与持续发展。

二、评比内容

具体为:

1、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师训干训先进集体,面向全省市县两级师训干训机构。

2、师训干训先进个人。师训干训先进个人,面向全省市县两级师训干训机构的所有培训工作者(包括管理人员、专兼职培训教师)。

三、评比原则

此次评比,将师训干训合在一起,不分师训、干训两条线。原则上采用省定差额名额,分级推选,省中心组织终评审定的办法执行。市本级师训干训机构(包括义乌市教师研修院)不参加市级推选,直接上报,由省师干训中心直接评定。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并公示一周以上,具体实施办法附后。各市推选对象的产生办法由各市根据具体实施办法自己拟定执行,并报省中心备案。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和材料,有各市统一收齐后上报省中心。

四、评比时间

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市级推选,向省中心上报; 11月底之前,省中心组织完成终评审定并发文公布;适时召开总结评比表彰大会。

五、材料报送

各市2012-2014年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选结果,于9月底前将推选名单、推荐表与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到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市本级(包括义乌市教师进修学校)先进事迹材料同时上报。联系人:魏建刚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18207 ,电子信箱:343820222@qq.com

各市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这次评选的目的和意义,认真研究落实评选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以评比活动为契机,促进培训机构与培训者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机构建设与自身修炼,提高培训工作和学术研究的水平。

此文件可在www.zjteacher.net/《近期通知》栏目中下载。

附件1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十二五”师训干训先进集体、个人评比实施办法》(试行)2015060314454116624.doc

附件2:《浙江省师训干训先进集体推荐表》2015060314460136470.doc

附件3:《浙江省师训干训先进个人推荐表》2015060314461498516.doc

附件4:(1)浙江省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名额分配2015060314462741705.doc

(2)浙江省师训干训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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