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县级师干训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工作核查的通知

作者:snn 时间:2015-10-14 点击数:

浙师训〔2015〕27号

各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义乌市教育研修院:

按照《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开展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浙教干训〔2015〕4号、浙师训〔2015〕17号)文件要求,各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业已完成全省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为了严格把好评选推荐关,真正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的榜样示范作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决定组织专家组,对各市推荐的县级师干训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进行集中工作核查。现将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10月25日—30日,具体安排由各组组织联系人另行通知。杭州市县级师干训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工作核查时间与专家另行安排。

二、工作核查办法

采用推磨交叉式检查。检查内容以《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开展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浙教干训〔2015〕4号、浙师训〔2015〕1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依据。核查方式:汇报交流、实地察看。

三、专家组对口核查安排

组别

对口核查地区

专家组成员

组长单位

一组

金华、衢州、义乌

温州中心1人,丽水中心1人,省中心陈宗明,温州先进集体代表1人

温州中心

二组

温州、丽水

嘉兴教育学院1人,湖州中心1人,省中心魏建刚,嘉兴先进集体代表1人

嘉兴中心

三组

嘉兴、湖州

宁波教育学院1人,舟山教育学院1人,省中心姚安娣,宁波先进集体代表1人

宁波教育学院

四组

宁波、舟山

杭州中心1人,台州中心1人,绍兴中心1人,省中心蒋福良,杭州先进集体代表1人

杭州中心

五组

台州、绍兴

金华中心1人、衢州中心1人,省中心常媛媛,义乌师校1人

金华中心

四、专家产生办法

各市级教师培训机构推荐1名主要领导担任专家组成员,温州、嘉兴、宁波、杭州需再推荐1名县级先进集体代表(须是师校负责人)担任专家组成员,并与10月15日前上报省中心魏建刚。

五、经费安排

专家组成员的差旅费自理,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各组组织联系人:

金华、衢州、义乌组:陈宗明,电话13957113879;

温州、丽水组:魏建刚,电话13858063888;

嘉兴、湖州组:姚安娣,电话13706519972;

宁波、舟山组:蒋福良,电话13588071255;

绍兴、台州组:常媛媛,电话15988845801。

七、其它要求

(一)各市级教师培训机构

1、要安排专人,认真落实,做好迎查和专家组的接待工作,同时做好专家组在当地的用车安排与导引。

2、及时推荐上报专家人员与信息,相关市还需推荐上报先进集体代表(须是师校负责人)。

(二)各组组织联系人要及时与各被查市和本组专家联系落实检查步骤、时间节点与工作细节。

(三)各专家要根据各组组织联系人的通知,按时自行前往检查地区,并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及时上报核查结果。

希望各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和相关专家正确看待此次工作核查工作,认真组织,保质保量按成核查任务。

源文件附件2015101408482181522.doc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版权所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 浙江外国语学院  在线投稿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08008279号-2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8212 传真:0571-88218212 Email:zjssg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