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sxzx 时间:2018-12-04 点击数: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校本

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师训〔2018〕50号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校本研修是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工学矛盾,提高培训实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认真总结、推广我省中小学校本研修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稳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的水平与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中小学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选范围为: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全省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

二、评选数量

本届评选计划设立校本研修精品项目总数100项。推荐参评项目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申报条件

1、连续2年及以上被评为县级以上的校本研修精品(优秀)项目。

2、研修目标定位准确、任务要求明确、设计科学、内容新颖。

3、问题导向精准、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研修模式创新、形式多样,教师参与研修积极性高。

4、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作业记录完整、参评资料齐全、研修日志记录详细、研修档案完整。

5、同类校本研修项目中具有明显的优势,研修质量高效果好。

四、申报材料

申报参评项目需递交以下材料:

1、参评项目研修方案,需另附页说明项目的亮点或与同类研修相比的创新之处;

2、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初评意见和设区市评审组评审推荐意见;

3、质量评价满意率;

以上参评材料以电子稿方式报送,报送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报送邮箱:56854135@qq.com,联系人:曹明祥,联系电话:0571-88218207。

五、评审程序

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审工作采取:

1、学校申报;

2、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初选,并报设区市教师培训机构;

3、设区市教师培训机构统一部署本地区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选工作,并按比例差额推荐,排序报送省师干训中心;

4、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终评。通过终评的项目,在省中心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中心发文公布。

六、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评选活动,将在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26日-30日为公示期。各设区市级评审务必于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中心;省中心于12月25日前完成终评工作。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务必克服一切困难,高质高效完成推荐报送任务。

附件:《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校本研修 精品项目 评选 通知

抄(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18年11月27日印发

附件:

2018年浙江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百项精品项目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市

精品项目推荐数

(含市直属学校)

1

杭州

19

2

宁波

18

3

温州

17

4

嘉兴

10

5

湖州

8

6

绍兴

11

7

金华(含义乌)

13

8

衢州

8

9

舟山

7

10

台州

14

11

丽水

8

总计

133

分配依据

校本研修名额分配主要参照各市县(市、区)数量和2017年以来参与校本研修的教师数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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