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师干训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sxzx 时间:2019-03-18 点击数: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师干训先进集体

和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浙师训〔2019〕7号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为了总结全省师干训先进经验,表彰为我省师干训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师干训系统开展2017-2018年度师干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1、师干训先进集体。先进集体,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

2、师干训先进个人。先进个人,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和教学工作者。

二、评比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培训规划好。认真做好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参谋,积极调研分析,在提出培训思路、设计培训计划方面,切合本地实际、方向正确、思路清晰,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2、培训实施好。规章制度健全,培训机制完善,扎实完成培训计划和任务,绩效排名要在本地区处于中上水平,教师参训率在95%以上,教师满意度在95%以上,匹配率高,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名列前茅,成绩突出。日常培训工作运作正常、规范、有效,并有一定的特色。

3、培训监控好。重视过程管理,有完整的监控规范和操作规程。

4、培训指导好。指导校本培训方面,尊重基层,服务学校意识强,作风务实,公正规范,措施得当,行动得力,效果明显,基层反响好。

5、培训创新好。重视培训模式创新、培训者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教师素质提升;团队和谐,积极向上;积极引导培训教师关注工作策略,在工作创新和提高培训质量方面有思路,有实践,有成效。

6、培训宣传好。每年有多项新闻报道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各种媒体上登载。

7、培训研究好。每年有师干训研究课题在各级各类课题申报中成功立项,尤其是省中心每期师训干训研究课题申报中都有课题成功立项,并在课题评比中获奖。有科研论文在正式刊物或中心杂志《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上发表。

8、无违规违纪现象,评选期内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

(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热爱培训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廉洁自律,威信高,反响好;

2、工作思路清晰,讲究工作策略,注重经验积累,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组织富有成效的培训活动;

3、无违规违纪现象,评选期内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

三、评选方法

此次评比,原则上采用省定差额名额,分级推选,省中心组织终评审定的办法执行。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各市推选对象的产生办法由各市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拟定执行。

(一)市本级教师培训机构不参加市级推选,直接向省中心报送评比材料,由省师干训中心直接评定。

(二)各县(市、区)推选工作由各市负责,按照省师干训中心所定名额(见附件3)要求,产生最终推选名单,排序上报省师干训中心。先进集体、个人的名单和材料,由各市统一收齐后上报省师干训中心。

(三)先进集体由省师干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终审评定。先进个人由市县审核评定。

(四)评选结果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省师干训中心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与评比

(一)先进集体报送材料

推选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须填写上报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同时附交2017—2018年培训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两份。

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上报材料同上。

(二)先进个人报送材料

推选人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2017—2018年培训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主要包括近两年来完成的主要培训工作与成果、工作体会)。

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上报材料同上。

(三)材料报送时间

各市2017—2018年师训干训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选结果(含推选名单、推荐表与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到省师干训中心,市本级先进事迹材料同时上报。联系人:韩明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13131,电子信箱:14269392@qq.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四)评比时间

9月底之前,省中心组织完成终审评定并发文公布。

各市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研究落实评选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以评比活动为契机,促进培训机构与培训者工作经验总结,加强机构建设与自身修炼,提高培训工作和学术研究的水平。

此文件可在www.zjteacher.net/《近期通知》栏目中下载。

附件1:《浙江省师干训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浙江省师干训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1)浙江省师干训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师干训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数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19年3月10日

抄送: 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19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师干训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

通讯

地址

邮编

市教师培训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师干训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师干训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选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职称

参加何党派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县教师培训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师培训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师干训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1)浙江省师干训(县级)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序号

市地

县市区

总量

评比数额

差额

推荐数额

1

杭州

15

4

1

5

2

宁波

12

3

1

4

3

温州

12

3

1

4

4

嘉兴

7

2

1

3

5

湖州

5

1

1

2

6

绍兴

6

2

1

3

7

金华(含义乌)

9

2

1

3

8

衢州

6

2

1

3

9

台州

9

2

1

3

10

丽水

9

2

1

3

11

舟山

4

1

1

2

合计

93

24

11

35

备注:1、按照各市县(市、区)总数的25%四舍五入确定先进集体名额,加差额1名;

2、市级教师培训机构按照40%确定市级先进集体名额,计5名,名额不列入上表。

(2)浙江省师干训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数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各产生2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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