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总结全省师干训先进经验,表彰为我省师干训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师干训系统开展2017-2018年度师干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师干训先进集体。先进集体,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
2、师干训先进个人。先进个人,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管理和教学工作者。
1、培训规划好。认真做好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参谋,积极调研分析,在提出培训思路、设计培训计划方面,切合本地实际、方向正确、思路清晰,得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2、培训实施好。规章制度健全,培训机制完善,扎实完成培训计划和任务,绩效排名要在本地区处于中上水平,教师参训率在95%以上,教师满意度在95%以上,匹配率高,年度绩效考核总分名列前茅,成绩突出。日常培训工作运作正常、规范、有效,并有一定的特色。
3、培训监控好。重视过程管理,有完整的监控规范和操作规程。
4、培训指导好。指导校本培训方面,尊重基层,服务学校意识强,作风务实,公正规范,措施得当,行动得力,效果明显,基层反响好。
5、培训创新好。重视培训模式创新、培训者队伍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教师素质提升;团队和谐,积极向上;积极引导培训教师关注工作策略,在工作创新和提高培训质量方面有思路,有实践,有成效。
6、培训宣传好。每年有多项新闻报道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各种媒体上登载。
7、培训研究好。每年有师干训研究课题在各级各类课题申报中成功立项,尤其是省中心每期师训干训研究课题申报中都有课题成功立项,并在课题评比中获奖。有科研论文在正式刊物或中心杂志《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上发表。
8、无违规违纪现象,评选期内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
1、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热爱培训工作,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廉洁自律,威信高,反响好;
2、工作思路清晰,讲究工作策略,注重经验积累,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地组织富有成效的培训活动;
3、无违规违纪现象,评选期内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
此次评比,原则上采用省定差额名额,分级推选,省中心组织终评审定的办法执行。候选对象的推荐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各市推选对象的产生办法由各市根据本通知精神自行拟定执行。
(一)市本级教师培训机构不参加市级推选,直接向省中心报送评比材料,由省师干训中心直接评定。
(二)各县(市、区)推选工作由各市负责,按照省师干训中心所定名额(见附件3)要求,产生最终推选名单,排序上报省师干训中心。先进集体、个人的名单和材料,由各市统一收齐后上报省师干训中心。
(三)先进集体由省师干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终审评定。先进个人由市县审核评定。
(四)评选结果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省师干训中心发文公布。
推选的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须填写上报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同时附交2017—2018年培训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两份。
推选人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2017—2018年培训工作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主要包括近两年来完成的主要培训工作与成果、工作体会)。
各市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研究落实评选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以评比活动为契机,促进培训机构与培训者工作经验总结,加强机构建设与自身修炼,提高培训工作和学术研究的水平。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19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