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信息化试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11 点击数:



浙师训202011



各设区市教师培训中心(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浙师训〔201966)的有关要求,适应我省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信息化试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校本培训管理信息化水平,理顺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模式。解决目前我省中小学校本培训形式单一、培训资源缺乏、研修质量参差不齐、培训过程和绩效监管困难等问题。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探索区域校本研修实施和管理的新模式,提升校本研修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试点,为信息技术赋能教师校本研修提供经验和依据。

二、试点内容

依托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网络学校(网址:https://jsfzxx.zjedu.gov.cn/)的校本研修模块功能,将试点区域内中小学校校本研修的项目审核、过程管理、绩效评价、成果汇总等工作流程转为在线模式进行。与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数据对接,实现培训学分同步确认和录入;校本培训成果自动汇聚到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空间,记录学习过程,积累和提炼我省校本研修示范案例。

三、试点条件

1.各设区市推荐一个县(市、区)参加试点;

2.有参加试点工作的主动意愿,能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和人员保障;

3.区域校本研修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模式;

4.区域内所辖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较好,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活动广泛开展;

四、申报办法

1.各设区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教育技术中心为组织单位,协同负责本地区的试点县(市、区)推荐和申报工作;

2.推荐试点县(市、区)填写《试点工作申报表》(详见附件),并经市级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3.各设市于2020810日前将《试点地区申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省级联系人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宋宁宁;0571-88218212;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孙帆;电话:0571-87881637 ;邮箱:kypx2016@126.com


 附件:试点地区申报表.doc


 关于开展校本研修信息化试点的通知.pdf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0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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