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关于下发《浙江省教师培训者专业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31 点击数:

浙师训〔2020〕45号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教师培训者是教师培训的项目设计者、资源开发者、组织实施者、管理评估者、研究发展者,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者、引领者、服务者。《浙江省教师培训者专业化建设标准(试行)》,是依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师教育攀登计划(2019—2022年)》,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提高教师培训机构专业治理能力,建设高素质教师培训者队伍,引领教师培训者专业发展,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的,现予以下发。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认真学习研究,积极对标落实,真抓实干,开创我省教师培训者专业化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浙江省教师培训者专业化建设标准(试行)》

 浙师训〔2020〕45号浙江省教师培训者专业标准(试行).docx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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