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021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浙教师〔2011〕03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细则》(浙师训〔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经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浙江工商大学等7家单位具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同意西南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备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远程资质;同意首都师范大学备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师干训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1--88218084;电子邮箱:zjssgxzx@163.com;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邮政编码:310023。

 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doc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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