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在南浔召开若干规定学习会

作者:ron 时间:2011-05-25 点击数:

湖州市《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培训若干规定》学习会在南浔举行

5月19日,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在南浔区研训中心举行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学习会,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周仲礼处长、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领导与三县两区的师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汤有根主任主持,主要议程有“学习、分享、论证”。

周仲礼处长传达了省“领雁工程”总结交流会暨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启动实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何杏仁副厅长讲话稿,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若干规定,大力宣传;二是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培训的实施细则,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三是统筹安排其它各类培训。

长兴教师进修学院戴敦荣院长介绍了该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改革试点情况。他从认识、做法、成效三方面作了介绍,为全市下半年开始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提供了宝贵经验。

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汤有根主任首先对《湖州市中学新任校长上岗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方案进行解读,然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方案论证,最后布置近期师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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