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精神,今年7月1日起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将在全省范围实施。届时,全省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将全部通过“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管理平台”来管理。为有序地开展这项工作,确保学校基础数据录入准确、受训教师网络选课熟练操作,6月16日上午,玉环县教育局在县教师进修学校举行了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动员会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管理平台”操作培训会。来自全县各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含民办学校)的校长和各校教师培训网络平台操作人员等9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县教育局副局长蒋素琴出席了会议。
为了深入而深刻地理解领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的内涵与实质,准确地贯彻实施新的培训制度背景下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县教师进修学校李冰书记对《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及相关制度作深度解读与阐释。培训要求科任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班主任周期内应参加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新录用的、教龄在一年以内的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时的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会上,县教育局副局长蒋素琴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专业培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学习宣传,正确领会《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她强调,各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并向网络平台操作人员提出了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操作平台的管理技术;准确采集,确保参训教师信息的真实、准确;耐心辅导,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经常浏览,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要求。
会后,各校教师培训网络平台操作人员进入机房进行实地操作,进修校陈萍老师就学校基础数据录入与维护、校内教师二级培训、网络选课、培训数据汇总统计等相关事务作了详细的讲解。培训会上学员学得认真,听得明白,上下互动,效果明显,为新一轮教师专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