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骆伯巍副校长出席第4期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高级研究班在华东师范大学开班典礼

作者:snn 时间:2013-09-22 点击数:

2013年9月12日上午,“第4期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高级研究班”开班典礼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一楼报告厅举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华东师范大学校长陈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巡视员尹后庆、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于永明等领导分别出席了开班典礼并讲话。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办公室主任陈武、综合处处长董萍、教师培训处副处长王炳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周景泰、副处长孙鸿,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崔春霞,浙江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庄华洁,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骆伯巍以及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安徽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由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主任代蕊华主持。

许涛在讲话中强调成长为教育家型校长应作为每一位校长的事业追求,认为长三角名校长联合培训模式意义重大,期望研究班的培训能为中西部地区校长培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他特别指出研究班“按需施训”的培训定位,要求校长们要坚持多种方式学习,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办学水平的提升。于永明副厅长在讲话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教在师节前夕致全国广大教师慰问信中对教师工作的肯定和希望,要求参训校长们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4期长三角名校长研究班培训从9月开始,持续一年时间,计划培训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120名。全部培训分为通识培训、专题培训、实践培训、境外培训和办学思想凝练与行动方案设计等阶段进行。为促进学员交流,研究班实行混合编班和双导师制,理论培训以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为主,专题与实践培训分别由江苏、浙江、安徽三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共同承担。我省干训中心主要承担小学校长第二阶段的培训任务。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版权所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 浙江外国语学院  在线投稿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外国语学院 备案/许可证编号:浙ICP备08008279号-2

邮编:310023 电话:0571-88218212 传真:0571-88218212 Email:zjssg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