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发展理念 坚持改革创新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admin 时间:2011-03-24 点击数:

浙江省省长 吕祖善

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站到了更高的起点上,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迫切要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培养高素质的人,促进社会文明提高。人民群众对接受更高更好教育的新期待,迫切需要更加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进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迫切需要深化改革,更加注重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协调,统筹发展好各级各类教育。应对国内外挑战,抓住发展机遇,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一、坚持以规划纲要为引领,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理念。

在新时期新阶段,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教育规划纲要为引领。浙江省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浙江实际,制定了《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未来10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了“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确立了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教育强省的总体战略。这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战线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切实推进教育现代化。

转变教育发展理念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前提,其核心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遵循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质量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一是更加注重德育。要完善不同学龄阶段的德育内容和要求,使德育既坚守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和中国道德文化基地,又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吸收现代化营养;要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寓德育于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更加注重能力培养。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不仅仅满足于传授知识,更要把着力点放在提高能力上来,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着力培养学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三是更加注重全面发展。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完善适应不同年龄特点、中小学有机衔接的素质教育目标体系,加强学校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有机衔接,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学生成为身心健康的社会有用人才。

二、坚持以公平优质为重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必须把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作为两大重点,加快实现“有学上”、“有书念”向“上好学”、“念好书”的新跨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基础教育均等化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公平优质教育。

办好更加规范的学前教育。要逐步规范幼儿教育,提高办园水平,以建设等级幼儿园为主要载体,积极引导和促进现有幼儿园上等级、上水平;要着力提高幼儿保教质量,大力开展幼儿园保教人员培训,切实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准,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队伍整体素质;要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指导示范作用,加快完善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要加强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健全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强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

办好更加均衡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要突出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两大重点,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在投入、设施、师资、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要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进一步优化城乡中小学布局;要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发达地区教育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的工作机制;要缩小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大力推进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有序流动。普通高中要在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新需求方面作出更多努力,要大力加强优质特色高中建设,大力扩展优质高中资源,全面改善一般高中办学条件,整体提高高中教育的办学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中的需求。

办好更具特色的职业教育。从一定意义上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就业、抓民生、抓产业竞争力。要抓好一批国家级、省级改革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逐步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实现职业学校规模化、专门化、特色化发展;要加强面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大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相关设施建设力度,适应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新型农民的技能培训及学历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实效性。

办好更高水平的高等教育。要着力提高创新能力,适应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要求,大力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和机制,扩大高等教育的选择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要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包括人才服务、创新服务和科学决策服务,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着力提高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发展能力,继续加强“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建设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并通过特色优势重点学科建设增强学校综合实力,促进一流大学建设。

办好更加完善的其他各类教育。要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到2015年形成基本覆盖所有残疾人的特殊学校网络;要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努力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更多教育的需求;要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多形式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要继续把改革创新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突出针对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

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政府管理教育,应该是宏观、间接的管理,而不是微观、直接的管理。要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的同时,加强和改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地运用法规、政策、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形成统筹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尊重、扩大学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为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里将成立省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育改革工作,力求改革取得突破和实效。

要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中央核定比例,到2012年达到21%以上;确保全省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高于现有水平,力争逐步提高;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同时,要坚持勤俭办教育,严格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学校债务负担,完善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投入绩效。

要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发展的关键环节,核心是完善教师素质提升和激励保障机制。一方面,完善教师素质提升机制,要更加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培养培训制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面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同时认真办好各类师范院校,吸引优秀生源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另一方面,要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严格教师准入、退出制度,严把入口关,大力支持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增强教师队伍活力。要探索义务教育段教师县域内有序合理流动制度,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师资配备。民办学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有序流动。要深化教师职称和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教师加大倾斜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生从教。

(本文为吕祖善同志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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