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总结、推广“十二五”期间我省教师培训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浙江省首届中小学教师培训双百精品项目评选”。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教师培训精品项目评选范围为:2011年以来(2011年1月至2016年6月),省、市、县级开设的,培训学时在24学时及以上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包括自主选课培训项目、指令性培训项目和校本培训项目。
本次评选计划设立精品教师培训项目总数200项。其中,自主选课培训项目和各级指令性培训项目共计100项(90学时及以上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30%),校本培训100项。
各设区市及省级培训机构选送的参选项目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2.培训目标定位准确、设计科学、内容新颖、任务要求明确。
3.问题导向精准、理论实践联系紧密、培训模式创新互动性强,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高。
4.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特级教师、各类名师、行业专家所占比重大于50%以上。
5.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作业记录完整、参评资料齐全、培训日志记录详细、培训档案完整。
6.同类教师培训项目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培训质量高效果好,学员评价满意率和项目综合评分在98%以上。
申报参评项目需递交以下材料:1)参评项目培训方案(按省项目申报书格式要求),需另附页说明项目的亮点或与同类培训相比的创新之处;2)设区市评审组评审推荐意见;3)两份同行专家提供的评选推荐书;4)质量评价满意率;5)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水平的材料。以上参评材料同时以文字稿和电子稿两种方式报送,文字稿均一式三份,并按序号排列装订。报送地点:杭州市文三路140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收。电子稿报送邮箱:14269392@qq.com。联系人:韩明月,联系电话:0571-88218212。
精品项目评审工作采取,区县初选,设区市复审后向省中心推荐(区县项目的评审工作由设区市统一部署,并按照附件所示的差额统一向省中心推荐报送,报送时请按专家评审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省中心组织专家终审确定的程序进行。其中,省直属培训机构与高校所开办的项目中,面向地方的向地方申报,面向全省的直接报送省中心进行终审确定。通过评选的项目,在省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中心负责发文确认。
浙江省首届中小学教师培训双百精品项目评选,将在2016年7月至11月间进行。其中,设区市级评审于9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省中心;各省直属培训机构、普通高校于9月30日前完成本校评审,并上报省中心;省中心于11月底完成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