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理论与实践的改革和研究,以研促训,提高我省师训干训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现决定开展浙江省教师发展规划课题“十三五”第一轮课题立项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专(兼)职教师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应是课题研究主持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三)一个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只能是一人,组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六人,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四)一个人只能申报一项,一个单位原则上申报不得超过2个课题。
(五)申报人若已在我中心主持的各类课题中如浙江省教师发展规划课题、双名培养工程专项课题等获得立项但今年无法结题,则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一)本次申报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从批准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两年;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一般要求在一年之内。
(二)课题最终成果可以是专著、教案、电子图文,也可以是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他相应形式。
(三)省教育厅师范处和省师训干训中心将择时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并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表彰。
《浙江省教师发展规划课题“十三五”第一轮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是本次申报课题重点鼓励研究的范围和领域。申报者可以自行确立一般研究课题,但方向仅限于教师发展的各类理论和实践研究,教学研究方向的课题将不予以立项。
课题申报时间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每项申报课题免收评审费。请各教师培训机构于截止日期前将《浙江省教师发展规划课题“十三五”第一轮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寄至:浙江外国语学院师干训中心汪桔老师收(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
胡亿军:0571-88218089,汪桔:0571-88218236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印发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