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师教育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snn 时间:2020-06-04 点击数:

浙师训〔2020〕9号

浙教干训〔2020〕2号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承办单位、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认定单位:

为推动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理论与实践的改革和研究,以研促训,提高我省师干训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决定组织开展省师干训中心2020年度课题立项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学分制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学分制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课程供给与重构

(三)新时代我省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对策研究

(四)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的融合研究

(五)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六)名师名校长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七)教师培训模式创新与实践研究

(八)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九)培训者能力建设标准研究

(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一)中小学教师海外研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二)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十三)中小学校本研修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请申报者在上述课题指南研究范围和领域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类别分重点、一般和专项三类,其中重点课题原则上立项不超过10项。

项目完成时间从批准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重点课题面向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一般课题面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发展学校(经县级及以上认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的人员。

专项课题仅面向2019、2020年入选“双名工程”(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长三角名校长培养工程等)的培训班学员。

(二)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主持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三)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作为负责人一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一个单位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正承担本系列课题但至今尚未结题的;同一选题已在省教科、省教研系列课题立项。

四、结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选择一种成果类型作为项目结项的方式。

(一)重点项目在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提交1篇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3000字以上),该成果获得厅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应用;

2.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3.出版专著一部。

项目研究成果须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项目”名义发表。

(二)一般项目在结项时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最终成果证明,最终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在省师干训中心主办的《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上发表的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

五、申报方法

(一)申报人登录http://www.zjteacher.net/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浙江省师干训中心网下载申报书的有关电子文档,完整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2020年度教师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2020年度教师教育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提交到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二)各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学校等相关人员申报一般或重点课题,双名工程承办单位(具体为: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负责组织2019、2020年入选的双名培训班学员申报专项课题,并做好意见签署、审核及信息汇总工作。相关附件请在浙江省师干训中心网下载。附件1和附件2均以电子稿提交至省师干训中心,《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需单独制成扫描件一同提交

(三)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四)本次课题立项评审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教师处和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报送:

1.一般和重点课题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教师培训机构汇总后统一报送,专项课题的申报材料由承办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职教师资培训认定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请各地培训机构不要汇总双名培训班学员申报的专项课题。

2.所有《申报书》《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请一并汇总发送指定邮箱,《申报书》word文件无需压缩,文件名称为:“市、县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汇总表》excel文件名称为:“市、县别+项目类型和数量”;《汇总表》扫描件文件名称为:“市、县别+汇总表扫描”。

4.省师干训中心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地培训机构和双名工程承办单位确保在9月30日前将汇总好《申报书》《汇总表》(附件1-2)电子稿(word版、excel版和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师干训中心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571-88213131,电子邮箱:jsjykt@zisu.edu.cn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2020年度教师教育课题申报书2020060415514439024.doc

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2020年度教师教育课题申报汇总表2020060415534957244.xls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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