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7 点击数:

浙师训〔2021〕28号

浙教干训〔2020〕4号

各市、县(市、区)教师研修机构、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承办单位、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认定单位:

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理论与实践的改革和研究,以研促训,提高我省师干训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学分制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学分制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课程供给与重构

(三)新时代我省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对策研究

(四)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的融合研究

(五)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六)名师名校长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七)教师培训模式创新与实践研究

(八)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九)培训者能力建设标准研究

(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一)中小学教师海外研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二)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十三)中小学校本研修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十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请申报者在上述课题指南研究范围和领域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类别

本次课题类别分重点、一般和专项三类,其中重点课题原则上立项不超过10项。

项目完成时间从批准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重点课题面向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一般课题面向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发展学校(经县级及以上认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的人员。

专项课题仅面向2020、2021年入选“双名工程”(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长三角名校长培养工程等)的培训班学员。

(二)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主持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三)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作为负责人一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一个单位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正承担本系列课题但至今尚未结题的;同一选题已在省教科、省教研系列课题立项。

四、结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别选择一种成果类型作为项目结项的方式。

(一)重点项目在结项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提交1篇咨询报告或成果要报(3000字以上),该成果获得厅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应用;

2.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3.出版专著一部。

项目研究成果须以“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项目”名义发表。

(二)一般项目在结项时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最终成果证明,最终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在省师干训中心主办的《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上发表的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网http://www.zjteacher.net/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下载申报书及有关电子文档,完整填写《2021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和《2021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提交到当地教师研修机构或双名工程承办单位(具体为: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

(二)各教师研修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发展学校等相关人员申报一般或重点课题,双名工程承办单位负责组织2020、2021年入选的双名培训班学员申报专项课题;分别做好意见签署、审核及信息汇总工作。附件1《申报书》和附件2《汇总表》均以电子稿上传提交,附件2《汇总表》还需加盖公章后单独制成扫描件一同上传提交。

(三)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所有申报需通过当地教师研修机构和双名工程承办单位汇总上报。

(四)本次课题立项评审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厅教师处和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汇总后的上传要求:

1.一般和重点课题的申报材料由当地教师研修机构汇总后统一上传,专项课题的申报材料由双名工程承办单位汇总后统一上传,职教师资培训认定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上传。请各地研修机构不要汇总双名培训班学员申报的专项课题。

2.所有《申报书》《汇总表》只需上传电子版,请汇总后一次性上传。汇总的《申报书》压缩成文件包,单个压缩包直接以市、县(市、区)命名,有多个压缩包的以市、县(市、区)+数字序号命名;压缩包内的单个WORD《申报书》以市、县(市、区)+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表》excel文件和扫描件均无需压缩,以市、县(市、区)命名即可。

3.申报材料上传通道链接为:

https://jinshuju.net/f/aNn9BR将网址复制至浏览器进入,建议用电脑打开,或者扫描二维码进入

4.省师干训中心收受汇总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到期上传通道将自动关闭,逾期无法受理。

省师干训中心联系人:叶老师,电话:0571-88213131。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

附件2:2021年度浙江省教师教育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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