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制度改革实施研修班”的补充通知

作者:ron 时间:2011-05-26 点击数:

关于《举办全省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制度改革实施研修班》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将全省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制度改革实施研修班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一位与会对象。2011年6月9日上午(9∶50—11∶40)各培训机构负责网络管理平台的技术人员1人参加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网络管理平台的功能和使用培训,并请自带手提电脑。

二、报送交流材料。要求各培训机构报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和本地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各印制20份,供大会分组交流。并将电子稿于6月8日前发至lby@zisu.edu.cn。

三、请按照浙教干训〔2011〕09号通知要求,将参加本次研修班的网络管理平台的技术人员回执单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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