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2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精神的函》(浙教师函[2011]33号)要求,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工作将于2011年11月份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班仪式: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00-11:00
请各培训机构组织县(市、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人、班级辅导教师、班级管理员、技术人员和全体学员出席并观看开班仪式。
2.培训时间:2011年11月14日-12月18日,共计35天。
为保质保量完成远程网络培训任务,切实加强全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队伍建设,根据本项目有关精神,我省 “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直接领导下,由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负责部署、指导、协调具体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各项目县(市、区)要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筹下,加强领导、管理、督查及考核等各项日常工作,按时有序抓紧落实好每个培训环节。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组织管理机制,逐级负责,层层落实。
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浙江省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按要求配备好班级辅导员、班级管理员及相关技术人员,认真完成各阶段总结材料上报、信息上传等任务,确保培训工作按照项目要求及时有序推进。要积极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硬件设施跟得上、用得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考核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和科学考核。如无特殊情况,凡合格率达不到100%、培训工作组织不力者将被教育部国培计划培训组织部门通报批评。
各项目县(市、区)要采用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班级辅导教师、班级管理员、技术人员及全体参训学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力求做到参训学员“一个都不少”。要把培训工作与本地培训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加强对学员培训质量的跟踪与督查,努力为学员参训提供便利。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位参训学员必修课不少于6个专题及选修课不少于2个专题,作业及研修日志不少于6篇,网上交流不少于24项,在线研讨不少于18个,参与答疑不低于3次,总学习时间必须达到50学时以上。各培训机构要引导参训学员积极参与讨论区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和反思活动,将本次培训和教师培训工作实践相结合,讲求实效,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