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科研成果的总结与交流,推动我省教师教育和教育科研水平的提升,根据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颁发的《关于公布浙江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培训研究首轮立项课题的通知》(浙教干训[2011]03号)精神以及立项课题工作计划的时间安排,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十二五”期间首轮立项课题已进入结题与成果评奖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课题立项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题主报告,并于7月30日前将结题主报告和填写好的“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终结报告书(各一式两份)(电子稿可以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zjteacher.net/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寄至:浙江外国语学院师训干训中心李碧云老师收(杭州市文三路140号,邮编:310012)。同时,将结题主报告的电子稿发至:lgs@zisu.edu.cn。
为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和课题立项单位从事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在对“十二五”首轮立项的课题进行结题的同时,开展“十二五”立项课题优秀研究成果奖的评选活动,对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公布的“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培训研究首轮立项课题的单位与个人。
申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优秀研究成果奖的人员必须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并能自觉把教育科研与教育工作实际相结合。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观点正确,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的需要;
(2)在理论上,富有创新意识,能够提出独立的见解,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能密切联系实际,对解决基础教育改革和中小学教师与校长培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有现实指导和借鉴意义。
(1)凡申报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十二五”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集体或个人,首先向所在学校或单位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www.zjteacher.net/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课题结题主报告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寄至:浙江外国语学院师训干训中心李碧云老师收。
(2)各申报单位要对本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成果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签署意见。
(3)凡参加浙江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单位和个人都本着自愿的原则。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将届时召开科研表彰会议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联系人李更生0571-88218093;李碧云0571-88218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