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浙教师〔2011〕03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细则》(浙师训〔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经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湖州学院等3家单位具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6月2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师干训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8218207;
电子邮箱:zisumuma@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邮政编码:310023。
附件: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