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新增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6-06 点击数: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试行)》
(浙教师〔201103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细则》(浙师训〔201817)等文件精神,经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等4家单位具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同意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备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面授资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66-6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师干训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1--88218207
        
电子邮箱:463229268@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邮政编码:310023

    附件: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202466

附件

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结果公示

序号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面向地区及培训形式

培训机构性质

培训学科类别

范围

认定类别

1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全省、面授

公办

不限

评审认定

2

浙江树人学院

全省、面授

民办

思政、德育系列

评审认定

3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全省、面授

公办

思政、德育系列

评审认定

4

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

全省、面授

公办

心理健康教育

评审认定

5

南京师范大学

全省、面授

公办

不限

备案

6

福建师范大学

全省、面授

公办

不限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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