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精神,2011年7月1日起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将在全省范围实施,这是对以往培训制度的重大变革。为顺利推进我县新的培训制度的实施,确保学校基础数据录入准确、受训教师网络选课熟练操作, 6月14日下午,德清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改革培训会在县教育研训中心举行。县教育局局长任桂荣出席会议。会议由县教育研训中心主任陆祖泉主持。全县中小学分管教师培训工作领导与信息平台管理员参加会议。
会上,任桂荣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各校要提高认识,明确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充分领会《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和《德清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管理和引导,统筹协调,以学校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五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好使用好培训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的10%和教师基本工资总额的3% 用于教师培训;最后要健全制度,绩效挂钩,将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之中,作为学校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德清县教育研训中心副主任潘伟荣就《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和《德清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进行解读。规定指出:所有中小学教师以5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必须参加不少于360课时的专业发展培训,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低于24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并采取订单式培训,由教师自主选择。届时,全省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将全部通过“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管理平台”管理。信息技术中心邹志坚老师对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的具体操作进行了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