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师[1996]469号
各市(地)、县(市、区)教委(局),各教师进修学校:
“八五”期间,我省教师进修学校在改革中有了较大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规格的办学形式,在培训小学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千部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目前教师进修学校的现状与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还不相适应。随着《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教师法》等的颁布实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教师进修学校的地位和作用也因此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教师进修学校的性质和任务
教师进修学校是以培训小学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为主的具有成人性质的中等师范学校,是我国师范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凡经市(地)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报经省教委备案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享有中等师范学校同等地位和待遇。
教师进修学校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要不断改革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方法,主动适应教育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本县(市、区)师资培训、校长培训、教育教学研究、电化(实验)教育和信息资料中心。
教师进修学校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
继续完成小学教师的学历补偿教育任务。“九五”期末使95%以上的小学教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
积极开展小教师的继续教育。随着学历补偿教育任务的基本完成,要把师训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上来。要继续傲好小学新教师试用期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岗位职务培训(或全员培训)及紧缺学科教师培训等,全面提高小学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便他们不断适应形势与岗位的需求。
有计划地承担小学校长、教导主任、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和县(市、区)以下教育行政干部等的岗位培训。
在完成师训、干训任务的前提下,可以举办直接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各类短训班。
加强同县(市、区)教研室、教科所、教仪站的协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并促进小学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
经省教委备案的教师进修学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药的规划和指导下,配合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承担部分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的培养和和小学教师进修大专学历层次的培训助学任务。
二、合理确定教师进修学校的布局,提高办学效益
各地要根据九年义务教育对师资的需要和本地的实际,合理确定学校的布局,努力提高办学的规模效益。
教师进修学校的布局一般每县一所。个别人口较少的县,可建立综合性的培训中心,以师资培训为主,融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于一体,发挥多功能的作用。
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对象较为复杂,培训形式较多,为便于规划和计算,以下均以常年在校脱产生来折算:县(市、区)小学教师数在1000人以下的,办学规模不少于4个班;在1000-2000人之间的,办学规模不少于5个班;在2000-3000人之间的,办学规模不少于6个城;在3000人以上的,办学规模不少于7个斑。每个班按40名学员计算。
学校的人员编制可参照全吕制中等师范学校的人员编制定额来确定。与县(市、区)教研室或教仪站合署办公的教师进修学校,应在以上人员定额的基她上,相应增加有关工作人员的编制。承担部分小学或幼儿园新教师培养任务的教师进修学校,相应增加人员编制,即每个普师(幼师)教学班可增配专职教师1一2人。小学教师数在1000人以下的和少数民族县的教师进修学校的人员编制可适当放宽。
三、认真解决办学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各地要采取有力借施,努力改善教师进修学校的办学条件,使之与其地位、性质、任务、特点等相适应。
1、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和培训事业费,要列入本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每年用于培训的经费要按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教职工人员经费按编制据实核拨,培训业务费等按折合的脱产生每生每年不低于分900元的标准核定,并要逐年有所增加。校长培训、教研、电教和小学教师进修大专及初中教师培训助学的业务费,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各地城镇和农村的教育费附加,应有一定的比例用小学教师、校长的进修和培训。省用于教师进修学校的专项补助经费,各市(地)、县(市、区)要按规定比例落买配套经费。
2、学校要有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校园。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每个脱产生50平方米。即办学规模为4个班、5个班、6个班、7个班的学校占地面积应分别不低于8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12000平方米、14000平方米。学校环境要努力做到净化、绿化、美化、师范化、知识化,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每个脱产生25平方米。即办学规模为4个班、5个班、6个班、7个班的学校,建筑面积应分别不低于4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6000平方米、7000平方米。要有能够适应办学规模所需的普通教室、阶梯教室、图书室、阅览室、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语音室、音乐室、美术室和体育运动场地;有教工和学员宿舍;教学、办公、生活设施基本配套。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应按不足部分的30%增加教学用房面积。
3、要逐步充实和更新图书资料,配备的图书应不低于全县(市、区)每个小学教师人均15册;要订有60种以上的报刊杂志,其中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应不低于60%。
要加强对音、体、美、自然等学科教学设备的配备。音乐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风琴和钢琴,要设置小琴房和舞蹈练功房.美术室要有一定数量的画板画架和石膏模型,能进行美术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标准的篮球和排球场及小型田径场。要按中师标准配齐理化生一个教学班的实验仪器和配齐小学自然常识教学必需的仪器设备,同时要逐步配备开展继续教育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要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电化教室要配有电视机、录放像机、收录机、投影仪等电教设备,有一定数量的电教软件,能够开展电化教学和电化教育设计、研究工作。要创造条件,建立语言实验室、计算机教学室、微格教学室和视听资料室等,逐步提高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
四、加速提高学校的师资水平
要建立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学科配套、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应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热爱师资培训工作,熟悉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组织管理能力.专职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逐步创造条件,吸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教师。教师中具有中级以上职务的比例应占教师总数的65%以上,其中高级职务的比例应达到教师总数的20%。
教师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政治业务水平。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高本校教师的实际水平,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小学去听课、评课和参加小学教学实践。要鼓励教师一专多能。对新分配到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要带着一定的研究课题,安排到小学担任不少于一年的教学工作,考查合格后,方可担任培训师资的工作。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把优秀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充实到教师进修学校中去。对不能胜任的教师要调离或安排非教学岗位。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所属的小学选定若干个教育教学联系点,作为教师进修学校师生的教学和实习点,以更好地了解、研究并指导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和完善包括省、市(地)、县(市、区)、乡(镇)及教师任职学校在内的教师培训网络,促进师训、研、电教等工作的互相协作和结合。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行政部们要切实抓好教师进修学校的规划和基本建设,保证事业经费逐年增加,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县(市、区)教育行敬部门要真正负起主管职亥,多方面加张对学校的领导。市(地)教育行敢部们要按政策统筹有关专业设置和招生等工作。学校的建立、变更,停办等都要由县(市、区)报经所在市(地)人民政府批准,报省教委备案。对尚未批准备案的教师进修学校,要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报批备案。
要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被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等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省教委将对现有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全面评枯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改进,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一批条件较好、功能齐备、培训成效显著,在全省起示范骨干作用的教师进修学校。
浙江省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
抄送:国家教委师范司,省小学教师进修教研室,省、市(地)小学教培训中心(中师函授部)
浙教师[1996]469 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