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处、科,教师培训机构:
全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已在全省全面展开。为了了解各地的实施情况,进一步促进和推动各地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实施情况专项调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制度的制订与落实情况。包括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制度、培训规划的制定、培训经费等保障措施的落实,培训经费报销标准的制定等。
(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的组织发动,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等有关单位教师专业发展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情况,中小学校和教师培训规划和和年度计划制定情况,教师培训选课和参训情况。
(三)培训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包括本地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省、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质量反映等,对进一步完善专业发展培训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011年11月10日—12月10日,具体调研地点、时间、调研组人员另行通知。
本次调研通过选课情况数据分析,问卷调查(详见附件《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情况调查表》)和实地调研等方式结合进行。实地调研安排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进行,调查的主要方式为听取汇报、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
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培训管理者、培训教师,中小学校长、参训教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应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调研的各项工作。认真总结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书面总结材料应包括培训工作总体情况,实施细则、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培训的组织发动、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项目申报及选课和参训等情况,培训项目管理、实施质量和实效等),整理本地区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台账,积极准备,迎接全省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调研。
《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实施情况调查表》电子稿和培训工作总结务必于2011年11月8日前报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陈伟伟,联系电话:0571—88218094,电子邮箱:sxzxc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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